按新方法指令規定,合格評定有16種模式,但可分為兩種情況;其一,由制造商或其確定的在跌盟的授權代理自己進行,其二,由第三方參與合格評定。產品加施CE標志時,對于這兩種情況,工作步驟不完全相同。
1.自己進行合格評定的產品
由自己對產品進行合格評定時,產品加施CE標志的工作步驟是:
步驟1———達到指令的基本要求;
步驟2———準備技術文件﹔
步驟3———編寫EC合格聲明,
(1)步驟1——達到指令的基本要求
產品達到指令所規定的基本要求是加施CE標志工作的核心。該步驟一般包括以下工作:
a、弄清楚產品應遵循的有關指令及這些指令的基本要求;
b、分析.核對該產品應滿足的有關基本要求的條款,
c、對產品進行危險分析,找出產品在使用中可能產生的各種潛在危險,以進一步判定產品應滿足的基本要求條款和確定采取措施的方法;
d、采取措施(包括設計和制造兩個方面),消除產品的潛在危險,使產品滿足指令所規定的基本要求;
e、采取消除危險的措施可各種各樣,但最好的方法是采用標準。為此,應分析.選定與產品相關的標準,并使產品達到這些標準的要求。
(2)步驟2——一準備技術文件
開始準備技術文件后,你就進入了合格評定程序。通過技術文件的編制,就可評定產品是否符合相關指令所規定的基本要求。編寫技術文件應符合相關指令的要求。該項工作是在完成步驟1工作的基礎上進行的。這些技術文件應能證明產品符合相關指令的要求。技術文件要按相關指令的要求編寫,并按規定保存,以備歐盟的市場監督機構隨時查驗,
技術文件一般包括產品的設計.制造和產品使用等方面內容,分以下兒類:
a、基本的技術文件(基本要求核對表,產品使用說明書,有關圖樣等),
b、每個危險的專門技術文件;
c、成批生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技術文件。
(3)步驟3——編寫EC合格聲明
E合格聲明是制造商或其確定的在歐盟的授權代理用來聲明產品符合相關指令所規定要求的文件。該文件由聲明人正式簽署,EC合格聲明簽署后,合格評定工作全部完成。
(4)步驟4——加施CE標志
制造商或其確定的在歐盟的授權代理在編寫并簽署EC合格聲明后,即可在產品上加雄CE標志。加施有CE標志的產品,不僅證明產品符合所有相關指令的規定,面且表明制造商承擔加施CE標志的所有義務。
除在產品上加施CE標志外,還應在產品上加施與產品﹑制造商有關的信息及其他必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