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歐盟各成員國對簡單壓力容器的管理,使歐盟各成員國關于簡單壓力容器的法規協調--致,1987年6月25日,歐共體理事會頒布了“關于協調各成員國有關簡單壓力容器法規的指令”(87/404/EEC)。該指令經由歐盟理事會于1990年9月17日和1993年7月22日兩次修訂,修訂后的指令編號分別為“90/488/EEC”和“93/68/EEC”。同時,歐盟委員會界定了該指令的適用范圍,頒布了該指令的協調標準目錄,供執行時參考。
歐盟關于簡單壓力容器的法規主要包括:
(1)1987年6月25日歐共體理事會指令,“關于協調各成員國有關簡單壓力容器法規的指令”(87/404/EEC)。
(2)1990年9月17日歐共體理事會指令,“關于修訂關于協調各成員國有關簡單壓力容器法規的指令87/404/EEC的指令”(90/488/EEC)。
(3)1993年7月22日歐共體理事會指令,“關于修訂指令87/404/EEC(簡單壓力容器),指令88/73/EEC(玩具安全),指令89/106/EEC(建筑產品),指令89/336/EEC(電磁兼容性),指令89/392/EEC(機械),指令89/686/EEC(個人防護設備),指令90/384/EEC(非自動衡器),90/385/EEC(有源植入式醫療器械),指令90/396/EEC〈燃氣器具),指令91263/EEC(電信終端設備),指令92/42/EEC(燃燒液體或氣體燃料的新熱水鍋爐)和指令73/23/EEC(用于特定電壓的電氣設備)的指令”(93/68/EEC)。 通過以上內容相信大家對“歐盟關于CE認證壓力容器的法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還有有關認證、檢測的相關問題歡迎在線咨詢,也可直接撥打我們的24小時熱線電話:400-618-3600,世通檢測為您提供一站式檢測、認證等服務,歡迎來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