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模式描述公告機構用以確認并證實某個代表預期產品的樣品符合適用于它的指令條款的那部分程序。
2.EC型式檢驗申請必須由制造商或其在歐洲共同體授權的代理向其所選擇的某個公告機構提出。
申請書中必須包括:
制造商的名稱及地址。如果是由授權代理提出申請,該代理的名稱及地址﹔未向任何其公告機構提出過相同申請的書面聲明;
本模式第3點所述的技術文件。
申請人必須向公告機構提交一份代表預期產品的樣品,以下稱為“型式”P。如果測試計劃需要,公告機構可要求提供更多的樣品。
3.技術文件必須有助于評定產品符合指令的要求。對于這種評定,技術文件中必須包括產品的設計、制造和操作等內容。
4、公告機構必須:
4.1審查技術文件,驗證該型式是按照技術文件制造的,并對按照指令所述標準的相關規定設計的元件和未采用這些標準的有關條款設計的零部件加以識別。
4.2進行或要求進行適當的檢驗及必要的測試,以核查制造商在未采用指令所述標準時所采用的方案是否符合該指令的基本要求。
4.3進行或要求進行適當的檢驗及必要的測試,以核查制造商已選擇采用有關標準時是否確實采用了這些標準。
4.4同申請人就檢驗及測試的地點達成協議。
一種型式可以適用幾種不同的產品形式,只要這些形式的差別不致影響安全程度及其他與產品性
能有關的要求。
技術文件的內容﹐應根據相關產品逐件加以規定。例如,為便于評定,文件中應包括:
對型式的概括性描述,原理設計,制造圖紙,以及部件.組件.電路圖等;
全部或部分采用指令所述標準的清單及未采用指令所述標準時,為滿足指令基本要求所采取的方案的描述﹔
設計計算及試驗結果;測試報告。
通過以上內容相信大家對“CE認證EC型式試驗”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還有有關認證、檢測的相關問題歡迎在線咨詢,也可直接撥打我們的24小時熱線電話:400-618-3600,世通檢測為您提供一站式檢測、認證等服務,歡迎來電咨詢!